中國人真沒競爭力, 996 比郭董的要求還少
台灣都是自願加班不領加班費的
郭台銘表示,這個超時工作的問題已經困擾鴻海許久。過去,中國政府會訂立每個月 36 個小時的加班上限,是因為工作的數量不夠多,為避免工作全都集中在某些廠區,因此訂立加班上限,以平均分配工作份量。不過,就現在的情況來說,美國每個月的加班上限都有 60 個小時,歐盟也在這個加班上限標準。而中國是一個開發中的國家,竟訂立了比已開發國家更嚴格規定,顯然不合時宜。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日前對外界表示,鴻海很多工程師周六自願上班,公司都沒有給加班費,此話一出,遭立委點名違反勞基法,新北市勞檢處一連兩天針對鴻海實施勞動檢查,發現的確有工程師在平日「經常性」加班,但公司卻沒有給加班費,已經違反《勞基法》第24條有關「延長工時工資」規定,勞工局將依法開罰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