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標題這樣下,但我覺得其實不只女性,這是社群一個很 general 的可怕矛盾。
- 如果社群領袖持續參與社群活動,就不可能在專業生涯進展
- 如果想在發展專業,就不可能密切參與社群活動
- 沒辦法在社群接觸真正的意見領袖;接觸過的人如果往上爬,你就再也看不到他了
參與社群活動就真的不能在專業生涯上進展嗎?不是應該有加分作用?
這造成很多很弔詭的現象,例如很多在社群貢獻的人會被 underrecognised,像我們的主編 Vinta ㄉㄉ就應該要有更多人認識才對
我這樣會不會太狗腿;因為知名度不夠,沒辦法進入主流視野,就拿不到該有的資源。
這造成很多很弔詭的現象,例如新竹科學園區的 IT 部門,裡面的強者就應該要有更多人認識才對;不過雖然沒什麼知名度,但手上的資源卻很豐富。
另一方面社群即使再良心立意再好對成員多有用,即使成員一個一個成長,社群本身仍然會像垃圾接案公司一樣,永遠原地踏步——因為強者練完功就會離開,留下被他們吸進來的 junior。
另一方面竹科有些大公司有所謂的保密協定,強者進去後就只能從社群裡面接收資訊,而不能把資訊回饋給社群,所以社群本身只能靠自己想辦法 ...
搞社群一段時間的可能多少都有這類矛盾吧,像 PyCon Taiwan 最近幾年也是結婚的結婚生小孩的生小孩出國的出國開公司的開公司(對我就是在講你和你和你和你不要懷疑)。當然大家發展得這麼好作為朋友超開心的啊,但是也同時會在想這好像沒辦法成為永續的社群模式,實在令人擔心。這個問題很難看到立即的影響(跟全球暖化有點像),大概也不會有人關注這篇吧,點閱率大概會在本期墊底,不過還是希望有更多人能注意到這個現象,而不是哪天熱浪襲擊歐洲才開始動作。
除非把網路上的討論區、部落格、電子報 ... 等有技術文件的網站都關起來,才會有更多人 (或者是號稱要盡社會責任的公司) 注意社群的重要性吧!
未來某一天, AlphaCode Zero 在訓練 10 小時後發現了 結構化程式, 30 小時後開始狂用物件導向, 40 小時後寫的程式全部是函數式證明題. 87 小時後...
我不懂圍棋, 棋靈王卻看的很開心.
我不懂圍棋, 這個 alphago zero 特別企劃有三集, 我像電影一樣全看完了, 超滿足
zero 學習了 40 小時後就發現人類的定石, 然後狂用, 到了 70 小時後反而不用.
所以人腦停在 40hr 無法進步了, 接下來是神的領域...
因為各種因素重看了一下原文, 部分摘要如下:
NIST特別出版論文800-63號《電子驗證指導原則》中規定制訂的密碼原則
在最新的版本(第三版),此文件由原本一份被拆分為四份文件,其中密碼原則部分落於800-63B Authentication and Lifecycle Management [1]。
在800-63B中,密碼規則主要敘述於Section 5.1.1 (Memorized Secret) ,以及Appendix A (Strength of Memorized Secrets)。其中5.1.1提供密碼規則的規範,Appendix A則提供密碼規則制定的理由的背景討論。
考量此文件與這次討論較有關部分, 節錄5.1.1 密碼規則規定如下: 1. Memorized secrets SHALL be at least 8 characters in length if chosen by the subscriber. 2. Verifiers SHOULD permit subscriber-chosen memorized secrets at least 64 characters in length. 3. No other complexity requirements for memorized secrets SHOULD be imposed. 4. When processing requests to establish and change memorized secrets, verifiers SHALL compare the prospective secrets against a list that contains values known to be commonly-used, expected, or compromised. 5. Verifiers SHOULD offer guidance to the subscriber, such as a password-strength meter 6. the verifier SHALL limit consecutive failed authentication attempts on a single account to no more than 100. 7. Verifiers SHOULD NOT require memorized secrets to be changed arbitrarily
其中第三點規範密碼規則不應該要求複雜字元, 而應以黑名單及長度增加破解難度。第六點表示應限制密碼猜測頻率, 且在附錄A提到此機制應該要有足夠容許用戶打錯密碼的機會並避免造成DoS攻擊。第七點規定系統不應該要求用戶定期改密碼。
除非是真的很有名的部落客,不然寫篇文章會遇到問題/糾紛的機率很低。
如果寫 blog 寫到要抄別人的半篇或整篇,那已經不是 blog 了吧 (叫農場?)。
對我而言,寫 blog 就是寫到自己也看得津津有味就行了 (不難辦到,因為都麻自己的意見,很容易自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