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報導多半把上週FCC此舉視為一個法案,但FCC實為聯邦政府下的獨立監理機關,怎麼會有立法的權力? 更準確的說法,應是FCC委員會討論依通訊法授權,重新把網路連線供應商歸類為電信産業,故行政部門對其有較大的管制權力. 可參考紐時中文版的報導1
Kmark 是一個類似 Markdown 語法的格式,以下為提供的功能:
*兩邊加單星*
**兩邊加雙星**
~~兩邊加雙曲號~~
> 左邊加個大於符號
左邊加個大於符號
* 可用星號 * 也可以 - 減號 * 數字加點也可以
`abcdefghijk`
兩邊用倒引號包住
abcdefghijk
``` function abc() ```
上下都用三個倒引號包住
function abc()
[這是連結][1] [1]: http://example.com
連結第一部份是文字,先用中括號包住,後面再加上 [編號]。 第二部份是連結本身,放在文末,開頭是 [編號]: http
這是連結1